之前的雜記,想一想還是補完發佈吧。
大哥說香港的「那個人」中風了,他月中會去一趟。沒什麼感覺,但我從小就完全沒有印象。
我和廖談論同事時,會依某些相關的事件取一個代號,比如「失眠」、「迷路」之類。其中有位叫作「少爺」,因為參加他的婚禮才發現,他工作是來交朋友的。爸爸是某大外商亞洲區的大頭頭,婚宴分前後兩個半場,後半場是我們這種小咖,前半場是各大公司老闆,還有很多老闆特地飛回來參加。其實光這一點也不足以這樣稱呼,會叫少爺是因為實在...呃,很「少爺」。要離開了,那就走吧。
少爺覺得我對他還不錯,我想我對每個同事應該都差不多,出來做事不過討口飯吃,沒必要搞成恩怨。
大姊回美國之前聊了一下,她說本來以為回來覺得可能會送走某人,還好實際上渡過這一關了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