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4/26:收到公關書了,去他他的,把「程式員」全域換成「程式設計人員」了。混蛋...寫了一封信給編輯:
...# 編輯回信:
我必須說, 我對你們把[程式員]全部替換成[程式設計人員]非常不滿.
我想你們表達的意思我很明白了, 的確是你們要怎麼改, 我是沒辦法的.
More JS就照這個原則吧, 我也不需要這麼用力.
...# 4/27:我火了,再回信:
關於「程式設計人員」的翻譯,我們各有立場,
我也詢問過一些電腦工程師,關於這個名詞,他們也大多會說「程式設計」或是「程式設計師」
但是他們還是覺得乾脆就直接叫「Programer」.....
你是找[其他電腦工程師]翻譯, 還是找我翻譯呢?# 編輯回信約時間討論,今天上班前談了半個小時。
既然他們說是[程式設計], 那怎麼不把所有[程式員]都代換成[程式設計]呢?
我知道結果不會有變, 既然第一本用了這個詞, 第二本也只能照用. 但是我覺得非常不受尊重, 我想找你們總編抗議. 看要怎麼處理.
我提出若出版社執意要用程式設計人員,希望在第一次出現時加譯註,表達譯者不同的意見。總編不希望把這種懸而未決的結果呈現出來,想要再找大家都能接受的用語。但是在我堅持之下,下一本應該會用我所希望的「程式員」。
本來並不覺得這兩個詞有太大的差異,這幾天想想加上和廖討論,發現這樣一改,其實很多味道都跑掉了,覺得傷害很大。六個字實在太長了,而且感覺起來像通稱,用來指稱特定人時怪怪的。跟編輯討論時,拿「好程式員還有壞程式員」作例子,換成「好的程式設計人員和壞的程式設計人員」時,一口氣都快唸不完了。
不管如何,嚕了這幾天,總算有個可以接受的結果。
=== end ===
1 則留言:
哇!還有下一本!期待 ^.^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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